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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成长

2016-08-15
法律是鲜活的生命

  在耶鲁法学院的门口上方,刻着这样一句话:“法律是鲜活的生命,而非僵化的规则。”这句话是对卡多佐法官在耶鲁第二次演讲主旨的简要概括。在 1923年,这并非一个全新的观点,但它还没有被法官、律师和主流法学院的教授们普遍接受。在1900年之前,在卡多佐和本导言作者的老师那一辈,不会有 人把这些观点介绍给法学院的学生。法学研习的对象是“实证法”,即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真实的法律文本和准确的理解等。

  在作学生和从事律师工作的时候,卡多佐并未持有过上述法律理念。“我承认,只有到了晚年我才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当我作为一个法官必须去处理案 件时,我才对此有了全新的理解。我发现,审判中创造性的因素远超出我的想象。”他很清楚自己关于司法过程的观点并非被人们普遍接受,因此他有些犹豫是否要 把这些演讲内容发表。他很幽默地评论:“如果我发表,我怕是会被指责的。”在今天,并非所有的法官都意识到他们司法的过程;在任何法院,更鲜有法官像卡多 佐那样具有细致入微的洞察力、对人的同情和理解以及淋漓尽致的表达,使其得以充分利用司法的过程。在这些演讲中,卡多佐思考了法律表述和应用上的不确定 性,以及法官的“造法”功能。

  “我第一年担任法官的时候内心很困惑,如同船行在大海上一样。我在寻找方向和确定感。当我发现这种追寻徒劳无功的时候,我非常沮丧和压抑。我努 力去抵达陆地,抵达有着确定不变规则的坚实的陆地,抵达司法的天堂,那里有着更加清晰和权威的标志,而非它们在我犹疑不定的内心和意识中苍白而微弱的映 像。我在勃朗宁的《巴拉塞尔士》中的航海者那里发现,真正的天堂永远遥不可及。随着岁月的流逝,随着我对司法过程的性质的更深入的思考,我开始接受了法律 的不确定性,因为我认识到这是无可避免的。我认识到,司法过程在根本意义上不是发现,而是创造。怀疑和迷惑,希望和恐惧,都是思维的一部分,在生与死的剧 痛中,旧的原则消灭,新的原则出生。”

  载于本书中的卡多佐第二次的课程演讲延伸和发展了他在早前表达过的思想。这两本书一起阅读会非常有益,它们同样展现了作者学识的渊博、视角的敏 锐和语言的魅力。他此番演讲的内容是:“法律的产生与成长,法律的功能与目的,何谓法律,它是如何被创造的,它产生后又是如何扩张和发展的?”这个主题要 比描述司法的过程本身艰难得多,因而他对自身立场的不确信也就不令人奇怪了。但是他深刻认识到,无论在任何时候,人的行动及其决定总是先于构成了所谓正式 “法律”的规则和原则的。他也认识到,法律的规则和原则是基于人的行为、选择和决定而归纳出来的。这些归纳如果与勤劳、洞察和理解相结合来解读,将会有效 地成为新决定的主要前提。也就是说,他们可以被有效地使用,直到人们新的思想和经验要求变革。正是这些因素构成了指导人们行为、选择和判决的背景和基础, 也正是这些变动的、不确定的和冲突的因素,决定着“法律的成长”。

  法律的指向是可以变化的

  卡多佐的关于判决来源和法律规则的讨论睿哲和富于教益,但也留下了深入思考的空间。阅读卡多佐的读者可能会从威廉姆·萨姆勒关于公序良俗的研究 中获益。这些习俗也像法律规则一样,会随着时间和环境而发生变化,它们也是生活演化过程中一个大的方面。它们构成我们每个人,包括法官、律师及当事人生活 环境的一部分。当我们逐渐成长,我们假设它们是永久的和完美的,它们对人的行为发挥了不可抗拒的力量。我们寻找和需要“正义”,假设它绝对存在,并且存在 影响人类决定和行动的可能性。前者经常被描述为“自然正义”,以区别于国家制定并由法院适用的实在法。习俗对人的行为的强制性力量以及对其永恒性的假设, 使人们相信自然法的存在,它超越于人的微弱的能力。卡多佐没有接受这些术语,他知道习俗会随着时间、环境、民族、人类的起源和发展而变化。但是,规则和原 则就是由这些习俗形成的,法律就是在这些习俗之上起源和生长的。关于法律的这些渊源,卡多佐说道:“他们植根于商业和群体习以为常的形式和方法、主流的公 平和正义的确信,以及我们对当今道德的信念和行动的复合体之中。”

  在忙碌的日子里,每天都有许多案件需要法官裁决,而每个案子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独特性。在追求对自己最有利裁判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法官该如何裁 判?他有选择吗?对法官而言,判决结果是严格依据法律得出从而早已注定和确信的吗?只要可能,法官首先要查阅“法律规则和原则”。但是,法律规则和法律原 则在过去虽然很稀少,如今已变得数量巨大,形式和内容变化多端,以致法官无法全面掌握他们,即使其确信了解的那一部分法律,不同法官的理解也会因人而异, 向不同的法官传递不同的信息。因此,法官必须在法律规则中做出选择,以适应自己正在裁判的具有独特性的案件。

  公正的判决,独特的案件。难道通过文字表述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没有包含公正、没有引出判决吗?法律确实指向目标并限定问题,但他们是可变的, 而且经常相互冲突。卡多佐的讲座是为法学院的学生准备的,这些学生对法律的概念、原理以及法院的裁判及其书面观点已经有一定了解。非专业的读者未必能够很 好地理解卡多佐的推理和说明性案例,但很多人已经从他的讲座中得到启发和激励,并为他优美的文风所深深折服。要判断卡多佐结论的正确性,需要有和卡多佐相 同的那种丰富的生活体验和深入的思考,正是这些体验和思考才使得卡多佐得出了这些结论。但是,善于思考的读者一定会在阅读本书时发现,自己对人生体验的奥 秘有了新的认识,对语言的品质有了新的评价,并且意识到,自己触碰到了伟大的思想者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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